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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关于加强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的通知
发布人:贾岩  发布时间:2011-01-20   浏览次数:828

院研字[2011]2

博士生培养质量是涉及科研和学科建设水平的大事。继承和发扬计算机学院对博士生培养出口严格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全面提升我院博士生培养质量,需要加强博士生培养的过程管理。

博士生培养是导师责任制,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生培养的整个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因此,全院博士生导师应敬岗爱业,把博士生培养作为本职工作中的核心任务之一,切实把好博士生培养质量关。

计算机学院始终对本院博士生毕业水准严格要求,获得了相关检查的好评。我院学位分委员会将继续规范博士生培养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要求,确保我院博士生在校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获得更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取得更多的创新型研究成果。

为加强计算机学院博士生培养过程的管理,提出以下若干要求:

1. 吸引优质生源、保证招生质量

1.1 对于推荐攻读博士学位的博士生候选人,博士生导师应提前做好工作,让优秀硕士毕业生顺利进入攻读博士学位阶段。

1.2 对于报考的博士生候选人,博士生导师应从研究兴趣、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能力等多方面详细考察,以保证入学后的博士生能对充分心理准备应对较高强度的研究任务。

1.3请各位博士生导师关注博士生待遇,努力改善博士生生活条件。

2. 加强各培养环节的审查

2.1 每位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生入学后应保证有足够时间定期检查博士生进行相关研究的进展。应对自己所指导的全部博士生目前研究状态有清楚了解,确知其研究进度,把握其博士论文工作进程。

2.2 博士生导师应在每位博士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提交关于该博士生培养的研究方向和简要培养计划。

2.3 博士生导师应认真填写“博士生第一学年综合考评表”,切实把好质量关,给出相应的详细评语。

2.4 博士生在第三、四学期提交的开题报告的评审,应严格按照哈工大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应有专人做评议记录,认真总结该开题报告的先进和不足之处,详细记录专家提问和博士生回答;专家评议委员会应给出关于该开题报告的具体修改意见。相关结论意见、问答记录与开题报告一同提交学院备案。学院主管领导如有反馈意见,则需博士生会同导师给予书面答复。

2.5 博士生在第三年期间中期检查应有专人做评议记录,详细记录专家提问和博士生回答;专家评议委员会应给出关于博士生中期检查的具体结论。相关结论意见、问答记录与中期检查报告一同提交学院备案。

2.6 博士论文责任专家是审查博士论文质量的主要责任人。责任专家应注意把握博士论文的真实水平,严格把关,保证我院博士论文的质量。责任专家对于博士论文的评价意见应有书面意见,并由学院转交给博士生。每个博士生必须至少提前两周将博士论文提交责任专家审阅,博士生对于责任专家的修改意见要有书面答复。具体流程参见计算机学院有关通知。

2.7 博士论文预答辩是学院对整个博士论文研究工作的重要把关环节。博士论文预答辩专家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哈工大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对所提交的博士论文进行认真审查。博士论文预答辩的相关结论意见、问答记录与博士论文一同提交学院备案。博士生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其博士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修改后的博士论文须经导师、责任专家和学院主管领导三方审查并签字后方可送外审。

3. 加强博士生专业课程建设

3.1 博士生专业课程的任课老师要投入精力,认真对待博士生专业课程,采取讲授、课堂讨论、文献阅读、考试、读书报告、小论文相结合的方式使课程教学取得实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学位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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